公告

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77名公告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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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所属15个事业单位需增补的77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具有机关事业编制身份在编在岗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报考对象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且具有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8、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疾病筛查—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官网(http://fuwu.csedu.gov.cn/)公布。各环节其他相关信息等均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选调单位、选调岗位、选调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或各级党校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2、在公开选调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含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在各选调单位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单位的安排及要求(见各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表)报名,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证件证书查验: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承诺书》(附件3)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开考比例: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七、疾病筛查

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长病防指[2020]109号)要求,考生在选调各环节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见附件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选调。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选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选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考核

1、考核于8月20日在各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参加考核。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或技能测试)组成,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考核办法及安排在各选调单位网站公布。
3、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考核成绩当天在选调单位网站公布。
4、考生凭有效居民有效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替代)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下同)。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十、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下同)。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53(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2、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

1、《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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