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才网时间:2013-05-31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财经学院是浙江省属重点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35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1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财经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 具备2013年8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3年6月10日期间,登陆浙江财经学院招聘系统(http://115.239.252.17:888/,http://123.157.149.17:888)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在网上同步进行,并于2013年6月12日前完成。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理由。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时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即可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22日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的综合)。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政治辅导员①、政治辅导员②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采用答辩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测评要素包括仪态仪表、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财经学院网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0571-8755703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475(学生处金老师)0571-87557079(计财处施老师)
0571-87557035(人事处蒋老师)
附件:
浙江财经学院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