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司法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时间:2013-05-31
为做好司法厅2013年直属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宁夏律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和工作人员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5月10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
三、报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
司法厅201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0名。其中: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28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20名,本科学历层次8名);宁夏律师服务中心招聘2名(本科学历层次)。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司法厅直属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宁夏律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
报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岗位邮箱: nxjyzzb@163.com
联系人:杨老师13995388396 王老师13629518737
报考宁夏律师服务中心岗位邮箱:nxsftzzb@163.com
(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6月3日24:00前登录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者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上传到报名指定邮箱内;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考生诚信承诺栏中签名;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的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者视为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