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5-28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教育、科技、医疗及北药研发工作中心,国家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12个学院、1个研究院、9个附属医院(2个直属医院)、26个教学医院和85个实习基地。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是国家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和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建设点。中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为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20门,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个。学校有22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8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2人。
临床医学院暨附属第一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国爱婴医院、全国首家“放心药房”建设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优秀临床教学基地。
针灸推拿学院暨附属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以中医针灸、推拿、康复为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是全国中医中风病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首批重点中医院(现代化中医医院)建设单位。
佳木斯学院位于佳木斯市。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有附属医院1所,临床教学医院10所,教学实习医院(药厂)41所。目前学院开设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学、中药制药3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十三个省市招生。学院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心;
3.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
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要求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外语专业毕业生要求专业八级);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