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5-28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书育人,品德端正,心理素质好;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社会责任感;
3、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6、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7、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决定聘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1、网络报名。网上报名为2013年5月27-6月7日。个人通过发电子邮件(地址:bvcarsc@sina.com,邮件主题是:应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进行自荐报名。
2013年6月10日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提交报名表、个人详细简历(详细注明工作经历)、学历(包括本科、研究生等)、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户籍等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6月14日前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请携带个人详细简历(详细注明工作经历)、学历(包括本科、研究生)、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605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3、组织考试。6月25日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参加面试资格,合格者按1:5进入面试。学院成立专门面试工作小组,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报名人员就自身条件和优势、职位认识、任职设想和有关业务知识进行答辩。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按4:6计算,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决定聘用。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进一步考核。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聘用人选,学院讨论决定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接收或调入手续。时间安排为7月底前。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崔文瑞 80358899-516
电子邮箱:bvcarsc@sina.com
附件:职位说明书及报名表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