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和静县基层工作岗招聘150人公告
来源:和静县人民政府时间: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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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岗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经和静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基层工作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29日至2000年1月29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6、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务实,综合素质较高,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少数民族干部需具备一定的国语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9、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报考对象。
1、内地高校应届毕业大学生(2017年、2018年7月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疆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和静县“鸿雁工程”人员;
4、退伍(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政治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9、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9日10:00-3月8日19: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3月9日-3月10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4、报名地点:
疆内现场报名: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疆外现场报名:另行指定。
网络报名:需将现场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77930210@qq.com)。
5、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1份。2018年7月内地高校应届毕业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于2018年8月30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8、“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和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9、和静县“鸿雁工程”人员须提供和静县委基层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3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采取汉语文字命题(不设其他语种试卷)。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