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来源:江永县人民政府时间:2018-01-22
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常委议军会议纪要》和《中共江永县委常委议军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根据我县目前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特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驻江永部队干部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驻江永部队干部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面向驻江永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公开招聘;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
6、江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月2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社局4楼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报名需提供驻江永部队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说明:38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31日后出生。
4、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人武部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武部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专业审核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江永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64号)等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将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搂专技股领取准考证。报考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