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第一人民医院招聘203人公告
来源: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时间:2018-01-08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3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曲靖医院)始建于1938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曲靖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曲靖市传染病医院、曲靖市肿瘤医院挂靠在我院,下设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医院。与师宗县人民医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托管了民营医疗机构曲靖博达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250亩,编制床位1896张,实际开放床位数2300张。医院始终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实施“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工程,现有临床、医技科室53个。拥有33个市级学科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云南省医院协会医院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1个省级专家工作站,3个市级专家工作站;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已初步形成“医院有优势,专科有特色”的发展格局。
医院现有员工256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22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420人,博士学位8人,硕士研究生206人。珠源名医3名,曲靖市临床学科首席专家12名,云南省名中医1名,曲靖市名中医3名,已逐步构建出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在教学科研方面,医院是国家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9个专业公示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2名,近五年获批省级科研基金项目立项9项,省级科技成果特别奖10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34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7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67项;发表论文967篇,其中SCI论文7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08篇;医院共参与编写专著16部。医疗、教学、科研“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协调发展,为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扩大医院服务功能,提高医疗诊治精准度,医院不断引进先进设备。目前拥有3.0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128排CT、SPE/CT、实验室流水线生化分析仪系统、瓦里安直线加速器等大批先进诊疗设备。2010年新建符合国家卫生行业标准的消毒供应室、生物实验室、血液透析室、内窥镜诊疗室等。先后开展了膀胱全切回肠或结肠新膀胱术,人工大血管置换术,复杂高位脊柱手术,各类关节置换术,三维成像导航技术,直视下心脏外科手术,深部颅内肿瘤微创摘除术,肿瘤放化疗治疗、生物治疗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应届毕业生无执业资质在招聘人员范围内;
6.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人员取得硕士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男性毕业生可考虑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网页在《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中报名,网址详见医院官网(http://www.qjyyy.com),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31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11楼会议室,有关要求详见医院官网及公开招聘系统公告。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的证件:
1.《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
2.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携带《辞(退)职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应届毕业生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
4.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等;
5.所有材料审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