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05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7-11-09

考德上公务员遴选考试网(www.kds100.com)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05人公告相关信息。本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参与报名。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各项分值均为100分。考生们可参照报考要求信息,参与报名考试,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红河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红人社发〔2017〕133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红河州决定开展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人数及范围

红河州州直机关共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105人。具体遴选的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范围等详见《红河州2017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红河州内的报考人员在红河州县市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必须满5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选调生在乡镇工作必须满2年。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3.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除外)。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遴选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红河州2017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2017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当地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2017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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