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司法厅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时间:2017-06-27
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湖南省司法厅2017年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的省司法厅2017年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进入体检环节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3日(周一)7点整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集合地点: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前坪(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集合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作弃权处理。
2、考生要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准备体检费用,体检结束后直接缴给医院。
4、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以违规论处。
5、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体检结束一周内,将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和需进行复检的考生,体检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6、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检对象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的省司法厅2017年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进入体检环节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7年7月3日(周一)7点整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集合地点: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前坪(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集合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作弃权处理。
2、考生要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准备体检费用,体检结束后直接缴给医院。
4、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以违规论处。
5、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体检结束一周内,将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和需进行复检的考生,体检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6、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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