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时间:2017-02-04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注:以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anfenjubcia@sina.com,并同时发短信至13511022247确认。联系电话:010-64539057。
2.电子邮件标题和短信内容统一按“×××确认参加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和合成分数成绩。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要另外注明户籍所在地、档案存放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电子邮件请添加附件:带本人照片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报名推荐表原件上,应加盖学校学生主管部门或毕业生服务部门印章。
2015年、2016年毕业,符合择业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考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扫描件、村官聘用合同扫描件。
持境外学历者,还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24时前传真至010-64564104或发送清晰扫描件至gonganfenjubcia@sina.com,同时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10-64539057。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为2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复审地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地址详见附件2):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官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以合同书为准,不满服务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anfenjubcia@sina.com,并同时发短信至13511022247确认。联系电话:010-64539057。
2.电子邮件标题和短信内容统一按“×××确认参加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和合成分数成绩。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要另外注明户籍所在地、档案存放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电子邮件请添加附件:带本人照片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报名推荐表原件上,应加盖学校学生主管部门或毕业生服务部门印章。
2015年、2016年毕业,符合择业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考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扫描件、村官聘用合同扫描件。
持境外学历者,还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24时前传真至010-64564104或发送清晰扫描件至gonganfenjubcia@sina.com,同时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10-64539057。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为2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复审地点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地址详见附件2):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官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以合同书为准,不满服务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