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四川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局招聘160名教师公告

来源:教师招聘网时间:2013-05-2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6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95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6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岗位编码为2013124030和2013124038的两个岗位,在本县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截止至2013年6月2日)的在岗(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67年6月2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

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叙永县人社局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3年6月4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叙永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与人才流动股(联系电话:0830-6223978)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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