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5年湖北巴东县事业单位考试遴选33人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8-04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等15个事业单位拟在县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 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3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县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4人;
  县移民资金资产管理中心(县移民培训中心)2人;
  县档案管理利用服务中心1人;
  县路灯管理所2人;
  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2人;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人;
  县统计信息中心(普查中心)2人;
  县旅游行政执法大队2人;
  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人;
  县合管办1人;
  乡镇合管站4人;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3人;
  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2人;
  县扶贫发展中心3人;
  县经济信息服务中心2人。
  (遴选计划共33人,详细职位信息见附件)
  二、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人员;乡镇财经所、林业站分流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进入县内编制后具有3年及以上(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服务经历(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男性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参加县内考试遴选到新岗位后工作未满三年的;
  6、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7、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1日(星期一 、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报考者携带《巴东县2015年度公开考试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张1寸登记照到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的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它岗位。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试》综合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试》综合科目占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占5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公共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试》综合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资格审查及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缴费。缴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两门考试科目笔试费用100元。
  3、准考证领取:于8月14日下午2:30-5:30到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阅卷:阅卷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政治素质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遴选名单,并由县人社局统一将拟遴选名单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拟遴选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递补对象。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
  联系电话:07184333315
  附件下载:
  1、2015年度巴东县考试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度巴东县考试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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