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湘潭大学公开招聘172人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时间:2015-03-19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现设有24个学院(教学部、系),先后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和乌干达马凯累累大学合建孔子学院 2个, 84个本科专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非教学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6、身心健康。
(三)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均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凡招聘要求为本科学历的,不接受2015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招聘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接受2015年8月31日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名;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1)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2015年6月30日。
(2)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
(1)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对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xtu.edu.cn/)“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对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等相关材料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
2015年4月22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5年4月24日—4月25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学校推荐信)、英语等级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湘潭大学人事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发放准考证。
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同自动放弃。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经现场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非教学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6、身心健康。
(三)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均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凡招聘要求为本科学历的,不接受2015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招聘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接受2015年8月31日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名;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1)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2015年6月30日。
(2)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
(1)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对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xtu.edu.cn/)“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对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等相关材料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
2015年4月22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5年4月24日—4月25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学校推荐信)、英语等级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湘潭大学人事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发放准考证。
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同自动放弃。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经现场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