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涟源市公开选调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时间:2015-03-06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经上级法院、涟源市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法院执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法院执行人员5名。具体选调条件为: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政治思想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198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限男性。
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涟源政府门户网、涟源红星网和涟源电视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3月6日。
(1)现场报名:直接到涟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410室)报名,报考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涟源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邮寄报名:请报名者将上述相关资料邮寄至涟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不寄送,笔试时请携带,以备核查),及单位同意报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涟源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邮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6日17:3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如因个人提供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上旬。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是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通知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选调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组织笔试和面试
时间:2015年3月中旬
地点:涟源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一审判庭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笔试和阅卷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侧重法学理论知识、审判实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复习用书。根据选调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红星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拟调入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出示同意调出意见,报名资料原则上不予退回,依法保护报考者个人信息。
2.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3.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住房及小孩入学等均自行解决。
4.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或考试中舞弊者,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纪律责任。
5.凡选调录取者,需签订最低服务五年的合同。
联系地址: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邮政编码:417100,联系人:肖红,联系电话:0738—4875809。
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法院执行人员5名。具体选调条件为: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政治思想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198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限男性。
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涟源政府门户网、涟源红星网和涟源电视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3月6日。
(1)现场报名:直接到涟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410室)报名,报考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涟源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邮寄报名:请报名者将上述相关资料邮寄至涟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不寄送,笔试时请携带,以备核查),及单位同意报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涟源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邮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6日17:3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如因个人提供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上旬。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是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通知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选调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组织笔试和面试
时间:2015年3月中旬
地点:涟源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一审判庭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笔试和阅卷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侧重法学理论知识、审判实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复习用书。根据选调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红星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拟调入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出示同意调出意见,报名资料原则上不予退回,依法保护报考者个人信息。
2.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3.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住房及小孩入学等均自行解决。
4.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或考试中舞弊者,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纪律责任。
5.凡选调录取者,需签订最低服务五年的合同。
联系地址: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政工室,邮政编码:417100,联系人:肖红,联系电话:0738—4875809。
中共涟源市委组织部
涟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涟源市人民法院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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