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5-02-03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参加我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面 试 时 间:2015年3月10日(周二)上午9时。
面试考试地点: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议室(北京市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地铁4号线新街口站A出口往北50米左侧)。
二、面试考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部××处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并同时以附件方式发送《考试报名登记表》(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未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在面试确认后随意弃考的考生,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邮箱地址:shilingcfpa@sina.cn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会,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会供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与报考信息相符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参加高等教育的学习经历要明确各阶段所在学校、院系和专业,获得的学历和学位。学习经历须完整,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邮编:100035,联系电话:010-55602770。
7、注意事项: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考察前提供。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并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30分前到中国计生协机关会议室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招录计划1:1比例进行。被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我会统一承担;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考试和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010-55602770
联 系 人: 时玲
一、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参加我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部门 | 职位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1 | 国内工作部 | 组织处主任科员及以下301001001 | 980143183412 | 钟竞楠 | 126.5 |
2 | 980111620114 | 陈勖婕 | |||
3 | 980170170215 | 刘 莎 | |||
4 | 980111931715 | 张彩艳 | |||
5 | 980111970703 | 周 琳 |
面 试 时 间:2015年3月10日(周二)上午9时。
面试考试地点: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议室(北京市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地铁4号线新街口站A出口往北50米左侧)。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部××处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并同时以附件方式发送《考试报名登记表》(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未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在面试确认后随意弃考的考生,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邮箱地址:shilingcfpa@sina.cn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会,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会供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与报考信息相符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参加高等教育的学习经历要明确各阶段所在学校、院系和专业,获得的学历和学位。学习经历须完整,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邮编:100035,联系电话:010-55602770。
7、注意事项: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考察前提供。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并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30分前到中国计生协机关会议室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招录计划1:1比例进行。被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我会统一承担;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考试和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010-55602770
联 系 人: 时玲
特此公告。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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