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5-01-30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是省教育厅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指导管理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与研究、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湖南省教育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中小学教师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实践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教育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2.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团队意识;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会计岗位1名: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办公室文秘兼统计员岗位1名:要求有统计从业资格证,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工作经历,文字功底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教师教育管理岗位1名: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出版过教师教育相关专著、主持过省级以上的专项课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和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与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同升路16号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等有关材料直接到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公示。笔试前由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岗位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07899(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陈老师、郭老师)
0731-84715485(省教育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720554。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湖南省教育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中小学教师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实践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教育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2.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团队意识;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会计岗位1名: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办公室文秘兼统计员岗位1名:要求有统计从业资格证,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工作经历,文字功底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教师教育管理岗位1名: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出版过教师教育相关专著、主持过省级以上的专项课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和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与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同升路16号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三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等有关材料直接到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公示。笔试前由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岗位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07899(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陈老师、郭老师)
0731-84715485(省教育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720554。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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