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72人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1-13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湖南西部最大的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型医院,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南华大学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和硕士学位培养点,为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800张,39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业务辐射怀化周边五省市40余个县市。为加快人才强院步伐,改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促进医院发展,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确保素质;
3、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客观真实提供自己的学历、经历、资格证、婚姻生育家庭等个人基本情况;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五)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要求在三级医院工作且不得超过2年。
(六)临床医师必须一本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表一、二、三。
四、招聘程序
1、制定、呈报招聘计划,在公开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招聘现场报名或到我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简历及毕业学校打印并盖公章的成绩单。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31日。
3、报名资格审查。我院组织人员对报名进行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个程序。
4、笔试:考试专业基础知识一门。具体时间及地点见我院网站。我院网址为:http:/www.hhsyy.com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经我院领导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本程序人选。报名数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进入本程序。
6、体检: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某些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的,不予录用。
7、录用公示:笔试成绩占70%,面试及操作考核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经我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8、签订聘用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我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五、待遇
录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即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确认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我院规定发放绩效工资。其它一切福利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生疾病,经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该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或后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律解聘。
2、本次招聘在市级相关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主完成。任何相关信息及解释,由我院人事科公开发布,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的信息均无效。相信非公开发布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咨询电话:0745-2383729 0745-2382313
3、欢迎社会各界支持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向我们反映。招聘监督电话:0745-2388105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确保素质;
3、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客观真实提供自己的学历、经历、资格证、婚姻生育家庭等个人基本情况;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五)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要求在三级医院工作且不得超过2年。
(六)临床医师必须一本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表一、二、三。
四、招聘程序
1、制定、呈报招聘计划,在公开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招聘现场报名或到我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简历及毕业学校打印并盖公章的成绩单。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31日。
3、报名资格审查。我院组织人员对报名进行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个程序。
4、笔试:考试专业基础知识一门。具体时间及地点见我院网站。我院网址为:http:/www.hhsyy.com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经我院领导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本程序人选。报名数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进入本程序。
6、体检: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某些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的,不予录用。
7、录用公示:笔试成绩占70%,面试及操作考核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经我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8、签订聘用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我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五、待遇
录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即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确认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我院规定发放绩效工资。其它一切福利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生疾病,经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该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或后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律解聘。
2、本次招聘在市级相关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主完成。任何相关信息及解释,由我院人事科公开发布,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的信息均无效。相信非公开发布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招聘咨询电话:0745-2383729 0745-2382313
3、欢迎社会各界支持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向我们反映。招聘监督电话:0745-238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