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外交部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时间:2015-01-11
外交部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15年1月30日至2月5日在北京集中举行,期间全体考生分批进行体检。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了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地址见附件2。
二、 考试确认
确认方式为网络确认。请考生务必于2015年1月18日下午5:00前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网页(http://kaolu.mfa.gov.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手机号。首次登录时,系统验证码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上,如已变更手机号码,请尽快通知干部司考录处。
(二)在系统中打印《外交部录用2015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见附件3,注:考生凭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参加考试)。
(三)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在1月18日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干部司考录处。凡随意弃考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于2015年1月30日至2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外交业务类考生指报考英语一、英语二、英语三、英语
四、英语五、英语六、英语七及非通用语(包括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越南语、泰语)职位的考生;
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行政司、财务司等司局职位的考
生。
(二)专业科目考场安排:详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自备文具。心理素质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需携带绘图铅笔、橡皮、三角板、比例尺和上色工具。报考工程管理职位的考生需携带绘图铅笔、橡皮和直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2月2日至5日进行,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00前报到。面试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弃权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到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面试分批安排(附件5)
(四)所有考生面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自述》和《考生情况调查表》(填写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一、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了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地址见附件2。
二、 考试确认
确认方式为网络确认。请考生务必于2015年1月18日下午5:00前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网页(http://kaolu.mfa.gov.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系统,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手机号。首次登录时,系统验证码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上,如已变更手机号码,请尽快通知干部司考录处。
(二)在系统中打印《外交部录用2015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见附件3,注:考生凭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参加考试)。
(三)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在1月18日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干部司考录处。凡随意弃考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于2015年1月30日至2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四、英语五、英语六、英语七及非通用语(包括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越南语、泰语)职位的考生;
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行政司、财务司等司局职位的考
生。
(二)专业科目考场安排:详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自备文具。心理素质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需携带绘图铅笔、橡皮、三角板、比例尺和上色工具。报考工程管理职位的考生需携带绘图铅笔、橡皮和直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2月2日至5日进行,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00前报到。面试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弃权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四)所有考生面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自述》和《考生情况调查表》(填写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