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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铜仁碧江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来源:未知时间:2014-08-12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和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要求,2014年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教育类27名,卫生类8名,其他类60名。定向招聘在碧江区服务满两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6名;定向招聘在碧江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的人员(以下简称“村支两委”)3名;定向招聘碧江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碧部队随军家属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应聘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具体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属于定向招聘职位的 “四项目人员”须截止2014年8月18日在碧江区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村支两委”须截止2014年8月18日在碧江区任职满一届(3年)及以上;大学生退役士兵须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本人或父母一方系碧江区户籍且本人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驻碧部队随军家属须2014年8月18日及以前随军。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定向招聘“村支两委”职位的可放宽40周岁(197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截止2014年8月18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方案发布

本次铜仁市碧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在《铜仁市碧江区政府网》和《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同)发布。网址分别为:www.trgov.gov.cn,www.trsrzs.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铜仁市第一商业大道<原铜仁商校内>,实行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填写好的《铜仁市碧江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铜仁市碧江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符合加分条件请下载附件3);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责任。

(2)“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村支两委”须提供所在碧江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截止2014年8月18日任职满一届与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1份,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签署情况属实并同意报考的意见。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驻碧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材料复印件(须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办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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