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宁化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4-07-18
根据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2014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精神,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7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请体检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宁化县公务员局(宁化县政府大院内)集中。
二、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务必按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相片1张。
4.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体检结束交表时,请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并贴好照片。
5.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B超、心电图、胸透、血压、视力、尿检等项目检查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在医生和带队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6.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体检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递交县公务员局。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9.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缴交体检医院。考生体检集中时,将体检费550元交工作人员
10.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附:2014年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安排表
宁化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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