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房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房县教育局时间:2013-05-17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切实加强专业学科师资力量,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学科需要、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4、招聘学科指标出现空缺时,其指标可调剂到其他紧缺学科的原则;
5、在房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
6、我县已聘用的“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名额
专业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学前教育 |
名额 | 80 | 18 | 15 | 8 | 3 | 2 | 2 | 2 | 2 | 2 | 6 | 4 | 4 | 2 | 10 |
三、招聘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幼儿师范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不含电大、自修、函授、成人教育等);
其 他 专 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不含电大、自修、函授、成人教育等)。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相符(三支一扶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报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 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