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
来源:怀化人事网时间:2013-05-16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本次招聘职位全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有关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专业)及要求
(一) 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专技人员2名
要求:具备食品药品监管、预防医学、医疗器械、食品药品检疫检验、食品生物工程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县户籍1名,不限户籍1名。
(二) 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员9名
要求:女性,本县户籍,全日制医卫类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电脑并掌握电脑运用程序。
(三) 乡镇(六中心)工作人员20名
要求:面向本县籍带安置卡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招考。
(四)乡镇幼师10名
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教师资格证(幼师专业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专业不限),户籍不限,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管理人员2名
要求:具备土地管理、矿业开发管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县户籍1名,怀化市户籍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限本县户籍的职位要求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县户籍,原籍(生源地)在新晃或夫妻一方具备新晃户籍的均可报考。
(五) 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离,报考乡镇职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乡镇工作3年以上方可调动。
(六) 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人社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5月27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人社局7楼711室)。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需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免交考务费)。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31日。
(二)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专技人员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含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治、时事、法律等。
(2)专业知识含药学、医学、食品、医疗器械等书籍内容。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员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政治、时事、法律等;
(2)专业知识考临床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2012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助理医师考试指南》书籍内容。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乡镇“六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一项科目(一套试卷),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及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4、乡镇幼师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为师范类专科内容,含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专业知识为中等专业学校幼师专业内容。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5、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管理人员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时事、法律等。
(2)专业知识为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内容。
(3)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本县籍带安置卡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招考的职位,因属政策性安置,不限制开考比例。
(四) 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部分无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乡镇幼师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为幼师五项(弹、唱、跳、讲、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乡镇计生服务员面试进行计算机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其它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乡镇幼师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它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总体上把握三大原则:①无传染性疾病;②无重大疾病;③身体缺陷不影响报考职位所从事的工作;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聘用指标与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因提供的招聘资料不实,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 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3年7月。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3年8月。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药监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位监督员联系电话
县监察局 胡庆华6221129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6222555
县人社局 杨明周6228910
县民政局 杨 鹏6222677
县计生局 吴军良6222897
县教育局 杨剑云6221133
县国土局 杨 志6222465
县药监局 吴桂梅6267826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各乡镇“六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情况,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