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时评:高考加分乱象 87名体优生涉嫌造假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时间:2014-07-03
87名高考加分的“二级运动员”都货真价实吗
针对辽宁省考生和家长对体优生加分涉嫌造假的质疑,辽宁省纪委已介入调查,有关方面已开始对部分体优生进行重新测试,但测试范围和地点没有向社会公布。(《京华时报》7月1日)
1000名高三生,二级运动员高达87人,而锦州、辽阳、朝阳、铁岭、葫芦岛五市的体优生总人数89人,本溪高中堪称“神校”,难怪受到不少家长质疑。还有家长说,本溪高中每天晚上十一点半放学、体育课不上,怎么能有这么多二级运动员?他们连游泳池都没有,竟有25名游泳二级运动员?
此前,本溪高中已就体优生事件作出公开回应,但并未平息舆论追问,皆因清白难以自证。如今,有消息称,本溪高中校长李玉成已带领部分体优生前往沈阳接受测试,但本溪和辽宁省招生办都拒绝透露测试范围和具体地点,这又如何取信于民?
辽宁省纪委已介入调查,或许有助于早日抵达真相。早在2012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首次将“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换言之,高考作弊不只是考场内的抄袭、替考等。而考场外的加分造假更可怕,它往往打着合法旗号,比考场内作弊承担的风险小很多。
此前有统计显示,按教育部规定,仅有10多个加分项目,各地却衍生到近200种。滥加分、乱加分、假加分时有发生,比如有学生身体孱弱,却能变身“武林高手”——通过运作弄个青少年武术比赛冠亚军,便可加分。一些加分项目,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特长生等,俨然已成为某些权势人物营私舞弊的通道。
目前,不少地方已削减加分项目和分值,如广东省的加分项目从23个减至6个,加分分值统一为报考本科院校加5分、专科加10分。2010年年底,教育部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调整两类加分项目:学科竞赛和体育特长生,并指出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即从2014年高考开始执行。一些地方已调整加分项目,但不该保留的加分项目必须去除,合理保留的也必须严加把关。以二级运动员加分为例,本溪高中1000名高三学生中,二级运动员达87人,占学生总数的近10%,这些人按规定可享受高考加10分,他们的加分都货真价实吗?
对加分涉嫌造假事件,不能自己调查自己,也不能老子调查儿子,因此,辽宁省的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应介入调查。前不久发生的河南杞县高考替考事件中,公安部门就介入调查。2014年,辽宁省理科超过660分的学生共有672人,其中拥有各类加分的超过200人,在有可能出现加分造假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对这些加分考生逐一核查。如果加分果真成了权贵子弟牟私的“合法”渠道,这样的加分还有必要存在吗?
严厉打击加分造假等作弊行为,确保考生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势在必行。当前,除了让加分造假的学生付出应有代价,对其家长尤其是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亦应依法依规处理。
高考加分,信息透明才能保障公平
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今年高考生1000多名,获得体优生加分者高达87人,受到众多考生和学生家长的质疑。同时,鞍山一中、辽河油田高级中学分别有43名和40名高考体优生获得加分,也受到了质疑。(6月29日《新华网》)
应该看到,众多考生和学生家长对大面积高考体优生获得加分的质疑背后,是社会公众对高考加分存在腐败通道的不满,更是对高考公平的焦虑。单就体优生加分而言,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出黑幕,如厦门马拉松的群体舞弊事件、四川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卖奖”事件、多地出现的二级运动员造假事件等等,这些丑闻,无疑使体优生高考加分的公信力深受影响。
就事论事地讲,考生和家长的质疑虽然不乏成见的因素,但也并非毫无根据。正如一位家长所质问的那样,本溪高中“每天晚上十一点半才放学,连体育课也不上”,数量众多的二级运动员究竟是“如何炼成”的?学校“没有游泳池”,25名游泳二级运动员又是如何培养出来的?当然,不排除有条件的学生利用校外资源训练的可能,但对于公众的质问,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拿得出事实依据认真回应、自证清白,而不能仅仅以“按照标准严格执行”搪塞舆论,因为如果没有充分的信息透明,再严厉的标准也缺乏说服力。
不过,我们也不能因为高考加分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就否定这一政策本身。这样做既是对那些真正特长生的不公,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推行,明显是一种“开倒车”。我们要做的,是填补高考加分的各种漏洞,堵死高考加分的腐败通道,让高考加分能经得起事实的检验、舆论的质疑。
其实,坊间对于高考加分的质疑,已经为教育部门所注意,近年来高考加分项目的不断“瘦身”与多项严厉政策的公布,无疑是教育部门对舆论的认真回应。笔者认为,这些新规对制约高考加分中腐败已经产生了明显作用,但仍有“更上一层楼”的必要。
首先,应建立高考加分的信息公开制度,让所有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信息都晒在网上,接受公众的监督、质疑和举报。其次,要建立多层次的复查制度,考生的加分资质,应由所在地市和省份的教育部门、高校的招生办分别进行审核。再次,还应建立严厉的事后追责制度,要把高考加分造假提高到高考舞弊的高度,给予责任人严厉的处罚。
另外,据统计,2014年辽宁省理科超过660分的学生共有672人,其中拥有各类加分的超过200人,这足以说明,高考加分已经在事实上成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必要把高考加分与高考一视同仁,高考有多严肃,高考加分就应该有多严肃,高考有多公平,高考加分就该有多公平。从公平的角度看,目前的众多加分项目更容易成为有权、有钱者的优势项目,这对于来自普通家庭尤其来自农村的“裸考”者而言,明显有失公允。因此,教育部门还应在优化高考加分项目上多下功夫,使寒门子弟也能从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