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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浙江人才网时间:2013-05-16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名经济部门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的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招商能力、经济工作能力、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612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网上报名请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kfqrsj1612@163.com。联系电话:0579-83183910。

3、报名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准确填写《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的在现场提交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的需将《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扫描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考试前一天集中审核,经审核发现原件与所提交复印件不符或虚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事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如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足2︰1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形式和时间、地点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面试,由开发区事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决定拟聘用人选:经面试、体检、考核程序,按职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金华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若拟聘用的应届生人选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考生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招聘考试的有关公示信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金华人才网上公示。招聘工作由开发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3、本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3183910。

附件: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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