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问答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6-30
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 2014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一、本次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一)符合招聘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以2014年6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 符合招聘条件的余杭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符合《招聘计划一览表》“招聘范围”栏中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及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其中“杭州市”包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
(四)今年试点推出4个岗位面向部分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为:经中共余杭区委组织部、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余杭区民政局三家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符合招聘岗位户籍、年龄、学历要求,且符合下列之一的:①现任余杭区行政区域内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社区专职工作者;②现服务于余杭区、镇(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具有2年及以上专职社工(党务)工作经历,且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目前在岗社区(党务)工作者。经上述三家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的村务工作者,后因“撤村建居”而转为社区工作者的,在招考公务员时仍享受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报考范围,今年此类对象和其他社区工作者暂不列入本次试点招聘范围。
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并须提供录用文件、《聘用合同》,以及由当地镇(街)提供的现任职文件等材料或由《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专职社工(党务)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岗”证明等材料。
网上注册报名时,报考以上4个岗位的考生,请认真对照上述资格条件详细规范填写《报名表》。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除招聘计划和有关说明中已明确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在社区工作期间对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
三、部分岗位要求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
答: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人员,也可报名;持设区的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人员,须在报名前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查认定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后,方可报名。
五、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名?
答:在2014年6月27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学历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选报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六、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名?
答: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参加报名:
⑴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下达的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⑵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士兵、干部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函授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函授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上述人员,就读期间为现役军人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当年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办出具的证明。
七、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名?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未在7月3日8时30分—7月6日17时注册报名的人员,能否在“查询并再次报名”环节(7月10日8时30分—7月11日17时)再次报名?
答:不能。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九、报考余杭区文化馆“戏剧表演”、“群文辅导”岗位注意事项?
答:2个岗位仍采用网上注册报名,以下注意事项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一)戏剧表演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戏剧表演、影视表演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指从事戏曲、曲艺、舞蹈、音乐表演的工作经历);具有地级市及以上表演类荣誉证书(是指地级市宣传部、文广新局、文化馆及以上党委行政部门颁发的;或地级市文联及以上部门管理的相关一级协会颁发的。一级协会指:戏剧家、音乐家、舞蹈家、曲艺家、民间文艺家、电影家、电视艺术家协会);户籍为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