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月谈第11期评论:让职业的星空更加灿烂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6-26
当代中国,各种新职业大量涌现,既是社会发展变迁的生动写照,也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时代趋势。今天在城市楼宇间穿梭的电商物流员,就是电子商务兴起所伴生的新型职业,而类似的新职业已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出来了,不管你熟不熟悉,不管你认不认可,这些新职业已是繁星点点。各种新职业的出现,必定让自主择业、自由发展的职业星空更加灿烂。
社会变化的需求以及所提供的条件决定着职业的兴衰,人类发展进程中很多职业被历史的长河淹没,而更多的职业却留了下来,成为人类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传承的重要推动力。当然,职业从来就不是成长在真空中的,它与经济发展、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社会阶层紧密相关。因此,职业具有显著的社会属性、经济属性、文化属性,甚至政治属性。长期以来,人类认识职业时,常伴有贵贱、高低、新旧等主观判断,在今天这些判断仍然深刻地影响着职业变迁和职业兴衰。
从我们国家来看,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深度改变着社会结构、人口结构和财富结构,与此同时,各种新职业也应运而生,这里既有社会需求,也有人的自身创造。一些过去闻所未闻的新职业出现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比如造价工程师、婚礼策划师、营养搭配师、陪护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快速发展,大大冲击着传统职业形态,直接催生了各种新职业,比如游戏开发师、网络工程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等等。这些新职业领域积聚了大量的人才,喷涌出强大的创造力,深刻改变着职业体系,同时也撞击着社会神经。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已经喷涌而出的新职业,社会对此的共识以及制度供给,还远远没有跟上。主要表现在:从思想上排斥新职业,把各种新职业视为另类,甚至歧视新职业,把一些领域的新职业与卑微、低下、非主流画等号;在职业分类中忽视新职业的出现,在各种职业统计报表中不登记、不反映;社会职业制度体系不向新职业开放,把新职业排斥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职业保障体系、职业教育培训、职业监管等制度之外;忽视对新职业的调查研究,新职业界定、规范、评价缺少理论和智力支撑。这些认识的偏见和制度的缺失,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将会大大影响新职业的发展与成熟,最终会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当务之急是要充分认识到新职业对于社会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要意义。新职业的不断增多,必然打破既有的职业形态,一方面会丰富已有的职业体系,对一些传统职业进行嫁接和延伸,另一方面会诞生全新的职业岗位,但不管是嫁接、延伸,还是新生,新职业成长的背后是社会活力竞相涌流的生动写照。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职业是社会活力的载体和源泉。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新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更大的空间以及前所未有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我们可以更自由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新职业的不断涌现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破除对新职业的偏见和歧视就显得更加紧迫。新职业能否真正得到社会认可,完成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的惊人一跃,关键是全社会对其要有公正的态度,并给予热情的呵护。诚然,一个新职业要想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需要一个过程,但如果这个过程过长,博弈的力量过于悬殊,职业偏见过于顽固,那些幼小的职业形态是很难生长起来的。值得警惕的是,社会对这样的行为还浑然不知,传统的傲慢和现实的偏见从来没有停止过。去除偏见和歧视,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承接深化改革释放出的职业红利的必然选择,我们当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意识和开放的心态去接纳和呵护各种新型职业的出现。
再者,我国是个劳动力大国,就业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的就业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所在。当前,保障就业除了在现有职业岗位资源上充分挖潜、释放好现有的职业潜力外,还要精心培育和保障新型职业,大大拓展就业体系、职业体系和保障体系。
首先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制度创新把新型职业纳入到职业统计体系中,防止出现职业“黑户”,其次要根据新型职业出现的领域和规模,制定新型职业扶持保障计划,通过职业技能评定、职业体系规划、职业能力鉴定等措施,力促新型职业健康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对在新型职业领域工作的各类人才要平等看待、公平保障,把新型职业人才纳入社会人才建设体系中,甚至出台政策优先培训、扶持掌握新型职业技能的就业或创业人才,让新型职业人才竞相成长起来。
为了明天,为了美好的生活,为了每一个人的更自由的发展,必须让职业的星空更加灿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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