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湖南公务员局时间:2013-05-15
根据《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现就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对象。只有一门笔试成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省直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
市州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市州“2013年公务员招录服务专题”网页。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一般为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1日至25日。具体时间见各市州或招录单位安排。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省直资格复审地点由各招录单位确定(见附表);
市县乡资格复审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四、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职位规定需要的学位证、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父母户口簿及本人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四项目人员专项职位的考生,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五、其他规定
(一)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复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但是有身高等要求的特警、篮球特长等职位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复审机关在考生准考证上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考生进入面试时,需出具此准考证原件。
(三)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复审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复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再保留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机关不另行发布通知。
5月27日,将公告通知递补人员进入复审。
特此公告。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