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年江西赣州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招聘80人公告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6-18

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加强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赣州市(含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公开招聘80名市容监督员(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监督员(城管执法协管员)共80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现为赣州市(含所属县、市、区、开发区)户籍;

3、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1996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9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女性年龄在18周岁(1996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4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

5、男性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市容监督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开考比例为男性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1.5倍、女性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时间:2014年6月25日-7月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98号区城管局四楼;

3、联系电话:8285020;

4、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未被聘用,以上资料恕不退回。

5、领取准考证时间:初定2014年7月4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时事政治、赣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章贡区区情等。卷面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初定2014年7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男性招聘人数1:1.5、女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加分

加分计入总成绩,各项不累加计算,取最高加分。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安类专业毕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加2分。

(2)退伍军人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加分

退伍军人加2分,荣立三等功者加3分(共计加5分),荣立二等功者加4分(共计加6分)。

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加分之和。

5、其他事项。如某岗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致男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1.5、女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相应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全部入闱面试。面试后,如因缺考、作弊致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有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形成竞争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不能形成竞争的(即有效考试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其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仅参加了笔试、面试中一项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4、考察由区城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城管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与管理

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月、岗位补贴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现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容监督员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团体险、失业保险。

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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