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时间:2013-05-10

进一步加强荷塘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素质,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法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法院和荷塘区委同意,我院党组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此次选调的职位为审判人员4名(其中执行法官3名,审判法官1名)。

三、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国政法系统。

四、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法律工作,政治、业务素质好,思想品德端正。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审判人员须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报考执行法官职位限男性。

(四)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法院网、株洲法院网、荷塘法院网及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22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方式:

⑴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政工室(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五楼502室)。

⑵ 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连同报名表发邮件至荷塘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邮箱:1614718380@qq.com,或发传真至0731-22511017。

⑶电话咨询:0731-22511010,联系人:吴珉庆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荷塘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荷塘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htqfy.chinacourt.org/)一式三份。(《荷塘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荷塘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

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法律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荷塘区人民法院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1、考察:按选调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荷塘区人民法院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在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后,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检查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不合格的,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择优选调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业绩的原则,对被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面试和考察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报请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拟选调人员。同等条件下,近两年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的优先。对拟选调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可依据工作需要先行任命法律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仍在原单位)。调入后,在本院最少服务5年(含5年),需提交承诺书。

六、纪律和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选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附: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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