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湘潭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湘潭人事网时间:2014-04-02
为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推进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韶山高新区”)建设发展步伐,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韶山高新区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韶山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详情请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gov.cn)、湘潭在线(www.xtol.cn)、中国韶山网(www.shaoshan.gov.cn)、韶山高新区官网(www.ssyq.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4月7日—15日(每日24小时均可报名),共9天。
现场报名:4月13日—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高校现场宣传时即可报名。
3、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点:韶山高新区官网(www.ssyq.gov.cn)。
现场报名点:韶山高新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山高新区办公楼三楼1302室)报名,咨询电话:0731-55660810。
4、报名要求:
韶山市以外的报考人员可采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韶山市内及高新区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上报考人员须上网下载并填写《韶山高新区人才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及1寸照片(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ssyq5671000@163.com)。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近期1寸彩色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报名者提供的证书(件)、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者误差,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结果为准。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满分15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采取闭卷的形式,考前统一发放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中国韶山网、韶山高新区官网上公布。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必须于2014年4月17日—18日期间到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二)面试
1、以拟选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命题写作成绩排序。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测试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行政职员面试单独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在韶山高新区官网上公布。
3、参加面试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核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拟聘用人选在韶山高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
如有考试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合格人选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试用期工作(如领导小组认为没有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以空缺)。
实行合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为:大专和本科2600元/月,硕士研究生3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并享受高新区相关福利待遇。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除享受以上待遇外,首次聘用期内每年补助1.2万元(试用期内补助按标准发放)。
区内提供免费就餐,统一住宿(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免费提供);子女需在本韶山市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高新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优先照顾、妥善安排。
八、本公告由韶山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韶山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55660810。
十、韶山高新区地址:韶山高速公路左侧出口处
韶山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