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72名公告
来源: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4-02
根据《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鹿城区2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72名,其中招聘工作人员65名,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技能等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4年4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4年4月8日。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1、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2、招聘(选调)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报考
本次招聘(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4月8日0时--2014年4月14日24时。
网址:http://www.wzlcks.com/(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4月12日0时--4月14日24时,报考人员可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4月15日0时--2014年4月21日24时。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4月22日0时--2014年4月2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6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4月27日0时--2014年4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银联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用。“银联网上支付”支持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温州银行等银行卡,提供“银行卡支付”和“网银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2014年5月5日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4年5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06室)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5月12日9时—2014年5月17日16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基本素质测验》(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4年5月17日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办理聘用手续时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等内容为准。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注意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截至2014年4月8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4月8日--4月14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9、本次招聘(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
附件:
1、201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1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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