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鹤岗市公务员资格确认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5-08
各有关考生:
现就2013年鹤岗市招考公务员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5月9日(报考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考生资格确认时间为上午8:30,报考鹤岗市公安局及党群机关的考生资格确认时间为下午13:30)
地点:鹤岗市人社局就业培训中心(鹤岗市飞鹤商务大厦对面)
乘车路线:乘2、6、8线招手停到飞鹤商务大厦下车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及要求
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且达到最低分数线考生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要由考生本人出具书面证明。
三、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单。
2、2013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该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非2013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需提供省厅认定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事项。
注:复印件需一式两份。
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6日前主动与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确认。报考党群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7日前主动与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0468-3350933(党群机关)
0468-3222806(行政机关)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