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黑龙江绥芬河市公务员资格确认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5-0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就报考绥芬河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闱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2013年5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二、资格确认地点

党群机关:绥芬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北山市政府四楼413室)。

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北山市政府三楼322室)。

三、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选。

2、需要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四、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院系、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是否为统招及拟授学位等内容)。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限英语六级职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限中共党员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的组织证明;项目生需持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给考生本人出具的符合“项目生”资格条件的认定证明手续)。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6、社会非在职考生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7、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一张。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中共绥芬河市委组织部:0453-3938157;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3-3988751

中共绥芬河市委组织部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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