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211人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3-06
房山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48个主管部门,拟招聘211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被开除记录;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7、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笔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12日上午11:00——3月14日下午3: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并同时打印报名表。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请于2014年3月20日——3月21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安排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1)时间:2014年3月22日 上午
9:00——11:30 管理岗位、专技岗位
9:00——10:30 工勤岗位
(2)地点: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合格线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5)报考区园林绿化局森林消防队员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中报考区园林绿化局森林消防队员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需达到合格标准,未达标的,取消复审资格,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资格复审成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递补。
未到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按成绩顺延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北京理工大学房山分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备课、试讲、答辩、评分等综合考核形式进行。
备课:面试考官组指定教材及内容,备课时间为30分钟。
试讲:根据教学方案要求进行试讲,体现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时间为20分钟。
答辩:面试考官组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教学、本专业有直接联系的问题,考生进行答辩,时间为5-10分钟左右。
评分: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合格线为60分。
2、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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