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伊宁市公安局招聘600名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2-27
因工作需要,伊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聘用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市级聘用,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和普通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户籍、民族不限,性别不限(同等条件下女性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2、单位聘用,高中以上学历,户籍、民族不限,性别不限(同等条件下女性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二、相关待遇:
1、市级聘用(退伍军人),一经录用即转为市级聘用,享受伊宁市事业编制人员的经济和政治待遇。工资总额不低于3800元(含“五险一金”);享受冬碳费及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享受带薪休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可解决伊宁市户籍。
2、市级聘用(政法类院校和普通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一年)试用期满后转为市级聘用,可享受退伍军人同等待遇。
3、单位聘用,工资总额不低于2600元(含“五险”); 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工作满五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可转为市级聘用。
三、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
通过政审、笔试(市级聘用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者,即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市级聘用试用期一年(不含退伍军人),单位聘用试用期三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地点:伊宁市公安局巡逻防控支队政工室(伊犁河路原骨胶厂,可乘201路、3路、7路公交车毛纺厂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丁博真
咨询电话:8323861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伊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