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年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4-02-26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学部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考试、统一时间的基本要求,学部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吉林大学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及“逢进必考”的原则,为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增强医学学科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部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医学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王冠军 刘晓民

组员:李 凡 高继成 徐 红 高占东

郎少刚 屈英和 李滢宇

三、聘用范围

应聘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教师、医生(含“预留院人员”)、医疗技术、药剂、实验技术、护理人员。

住院医师“预留院人员”系指医生选留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合格方可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 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要求

1.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毕业后一直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的要求

应聘教师的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同时初始学历应为部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应聘医生岗位的要求

(1)应聘医生的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原则上应为部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部分非部属的国内优秀医科院校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可视为部属院校。具体学校名单见附件(《2014年国内部分优秀医科院校(视为部属院校)一览表》)。

(3)根据学校“可以选拔少数、优秀的非部属院校的毕业生留校工作”的精神,可聘用不高于录取总数20%的非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在部属院校及视为部属院校以外的医科院校毕业的人员)。

3.应聘医疗技术、药剂、实验技术岗位的要求

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应聘护士岗位的要求

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护理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各单位根据学部下达的人员招聘计划,制定各系列岗位条件,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应聘者须只能申报一个招聘单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4年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报名时间见招聘公告。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学部按照学校新聘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各项考核。

1.学部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外语(英、日语选择其一)和护理专业综合知识两部分。

(1)申报教师、医生、医疗技术、药剂、实验技术、护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参加外语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医学专业外语和公共外语,其中医学专业外语占40%,公共外语占60%。考题均为客观化题型。

(2)申报护理岗位的人员还应参加护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以上考试均不提供参考资料,具体考试时间见招聘公告。

(3)考试成绩在医学部网站上公布。

(4)考试合格的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由学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各单位面试。

2.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用人单位应组成不少于40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增加考试科目,增加的考试科目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需在报名结束前公布。

(五)学部审核

各单位将《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4年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部审核。

(六)确定推荐人选及公示

学部根据审核结果,经学部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公示期一般为7天。

(七)学校审核及审批

学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对医学部上报的拟聘用推荐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相关事宜

(一)为了改善教师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学缘结构,加强横向交流,各单位要尽量提高招聘外校毕业生的比例。

(二)各用人单位可在学部规定的条件基础上提高招聘条件和要求。

(三)关于外语免试

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试外语。

1.博士毕业且取得学位,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公派(WSK、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等渠道)出国经历一年以上。

(2)近三年内已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于2.0本专业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四)面试相关问题

1.面试具体时间由医学部统一安排。

2.各单位笔试合格人员,在学部内不得重复参加另一单位的第一轮面试。在第一轮面试中未被录取的人员,在学部规定的时间内可申报其他单位参加第二轮面试。

(五)考试评分办法

各类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六)非部属院校毕业的医生录用

录用非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不含视为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不得高于用人单位医生录取总数的20%。录用时两类应聘人员应分别排序录取,且非部属院校毕业的人员录取成绩不可低于部属院校毕业人员录取的最低成绩。

七、聘任程序及其他要求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学校对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对新聘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二)所有新聘人员均应与学校签订“短聘期”聘用合同,实行“短聘期”管理。“短聘期”为期2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新聘人员,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短聘期”具体事宜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短聘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医生中“预留院人员”的聘用规定另行制定。

(四)聘用的医生应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药剂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理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部纪工委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纠纷事宜。

九、本方案由白求恩医学部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国内部分优秀医科院校(视为部属院校)一览表.rar

白求恩医学部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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