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北省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5-07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宜都市2013年继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13年宜都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为47名,具体详见《2013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聘各类岗位的,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学本(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在招聘职位上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7、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1、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从“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idu.gov.cn/)进入“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平台”(http://219.139.129.244/),注册后再进入“2013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点击右下角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须知: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要注意选择报名职位代码和报考单位。职位条件设定了专业大类要求的,考生需要对照专业目录(见附件)来确定所学专业的归类。

(2)报名时要提供详细报名登记信息。除需要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外,同时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的电子文本(如扫描件、图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由宜都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宜都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军人复员退伍证,这些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上传。“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和复员退伍军人除了在“人员身份”选项中选择正确的身份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要在报名信息(个人简历)中做相关经历的详细说明,文字与证明材料要统一。

(3)加分条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在宜都市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服务期满的村官实行笔试成绩加5分。“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考核年限计算到2013年7月。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采用网上审查,请考生及时跟踪查询个人信息。凡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改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5)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必须缴纳考试费后才能获得笔试资格,每名考生的考务费标准为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特别提醒考生:限定在工商银行缴费(避免跨行出现考生信息丢失),在办理缴费或转账时必须在附言(备注)栏里提供考生报名时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银行柜台办理时要申请填写附言),以备核查缴费人员身份。缴费开户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三峡分行宜都支行营业部,户名: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1807072029020133760。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17:00,考生报名审核通过而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准考证下载。组织方在确认考生缴费后,考生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开放日为:2013年5月23日。

(7)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地市、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满两年。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8)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宜都市职位。

报名时间: 2013年5月6日上午8:00至2013年5月20日下午5:00(双休日不休)。

2、资格审查。今年笔试资格采用网上初审,由宜都市人社局指定专班负责。

面试资格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由宜都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笔试资格审查后,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在所报职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情况下,由招考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意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后,出现入围对象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3日内阅卷完毕并在网站上公布成绩。

(2)面试。面试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取消该职位。面试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前抽签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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