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北京房山区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5-07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所属25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100个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招聘165人。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5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10:00——5月15日下午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房山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学校(房山区城关镇顾册村兴房大街70号,原顾册房山党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5月16日未到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13年5月23日—5月24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拟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9日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查阅房山卫生信息网公告栏。面试合格线60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区卫生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010-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房山区医学类招聘职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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