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宜春市直属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5-0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为建设幸福宜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8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5岁;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4、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三、引进专业、岗位及数量
四、引进待遇
1、列正式事业编制;
2、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符合《宜春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宜办发〔2010〕8号)有关条款规定的,享受相应待遇;
3、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服务期的协议,如违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提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5、用人单位安排一年的住宿。
五、引进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引进审批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6日—5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等三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不得重复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者要详细填写《江西省宜春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审核登记表》(报名表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宜春政府网站、江西宜春人才人事网站、江西宜春人才工作网站上下载,也可到宜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领取)。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引进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提供电子版)。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5月25日—27日可登录江西省宜春政府网站、江西宜春人才工作网站查阅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请等待面试通知。
七、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规定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影响选拔引进使用的。
八、相关联系方式
E- mail :ycrcgongzuo@163.com
传真电话: 0795-3214078
咨询电话: 0795-3214078
邮政编码: 336000
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市政大楼8楼宜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