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广西贺州市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站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贺州市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4-29

为适应我市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站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各县(区、管理区)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市共计划招聘130名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站人员,并定于2013年6月1日进行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并享受相应引进人才相应政策待遇;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贺州市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站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此次招聘计划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聘在贺州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市直机关公务雇员”等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六项目人员”)。曾是“六项目人员”,但已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六项目”人员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三)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从2013年4月28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报名期间,将于每天17︰30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 “2013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注:县(区、管理区)职位以各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为招聘单位,下同]依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3年5月6日9:00—5月10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共11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3年5月13日携带个人减免费用申请、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以及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直接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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