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湖南省株洲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21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61156597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株洲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株洲市中心医院开展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3个。详见《株洲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株洲市中心医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教育科318房间,联系电话:0731-28561077。
2.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以及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职位。年龄及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11月1日(例: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提交保证,并由株洲市中心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未达到报考比例的不开考。对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卫生局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招聘计划后开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相结合形式。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株洲卫生人才网上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人选,结果在株洲卫生人才网公布。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面试及业务技能考核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6.全部考试环节结束后,笔试、面试、业务技能考核成绩按4:3: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结果在株洲卫生人才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