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单位、村(社区)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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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龙港区事业单位、村(社区)岗位需求情况,根据《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葫委办发〔2011〕15号)和《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葫人社发〔2011〕50号)的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龙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和选派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类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三)报考村(社区)岗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毕业生户口在龙港区或入高校时户口从龙港区迁出。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工作单位为区属机关(含党组织关系在龙港区的垂管部门)、事业单位的户口不限。

(四)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在葫芦岛市或入高校时户口从葫芦岛市迁出。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现工作单位为区属机关(含党组织关系在龙港区的垂管部门)、事业单位的户口不限。报考区广播影视中心播音员岗位的户口不限。

(五)具有本次招聘职位信息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下载并填写好《龙港区事业单位、村(社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携带相关要求的证件。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名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龙港区人力资源市场(龙港区望海寺道口)。

3、报考费用

每位考生收取报考费100元。城镇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困难家庭子女携带相关证件,免交报考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龙港区北港实验学校。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

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lnhld.lss.gov.cn)查询。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

面试地点:龙港区北港实验学校。

报考区广播影视中心播音员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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