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湖南岳阳市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华容县人社局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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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华编〔2013〕13号)文件规定核定编制计划,经华容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华容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0个(详见华容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招聘岗位按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规定设置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无违反相关规定被限制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情况;
8、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9、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四、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填写《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网上学历查询资料、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版)、《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版)、《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规定执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4、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为11月28—29日。领证地点为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试咨询可与考试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