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参照管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时间:2013-11-20
为加强乡镇渡口安全监督,充实县海事处基层一线乡镇渡口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队伍,经批准,我局将面向全省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参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因渡口、渡船和渡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执法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因岗位特殊,乡镇渡口安全监督岗位需到边远山区渡口监督及水上巡逻、昼夜值班,要求为男性。执法岗位性别不限,要求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遴选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4、开考比例: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低于1:5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5日9:00-12月6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60分、公文写作4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可于12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市海事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遴选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海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
2、体检对象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3、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市海事局负责,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调入审批
公开遴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0731-82445217
联系人:王霞
监督电话: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监察室 0731-82445245
报名咨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0731-82563172
一、遴选数量及岗位
遴选数量为4名,岗位分别为:县海事处乡镇渡口安全监督员2名、行政执法人员1名、船舶安全管理员1名。二、遴选条件
1、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指录用为公务员后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实际工作时间满2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借调到省、市州级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计算为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2、因渡口、渡船和渡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执法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因岗位特殊,乡镇渡口安全监督岗位需到边远山区渡口监督及水上巡逻、昼夜值班,要求为男性。执法岗位性别不限,要求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8日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8日17:30。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遴选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4、开考比例: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低于1:5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5日9:00-12月6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后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折算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60分、公文写作4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可于12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通过市海事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遴选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海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由市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2、体检对象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折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3、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定为考察对象。2、考察工作由市海事局负责,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市海事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将遴选结果在市海事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八、调入审批
公开遴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0731-82445217
联系人:王霞
监督电话: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监察室 0731-82445245
报名咨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0731-82563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