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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川外附中重庆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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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学校共计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具体请查阅《重庆外国语学校(川外附中)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能为人师表,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基本功和比较深厚的学科专业功底;综合素质强,性格活泼开朗,具有良好的心里素质。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两年及以上教龄(教师)或相关工作工龄(非教师)。

(七)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达规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英语学科教师持有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九)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请登录重庆外国语学校(川外附中)网站(www.cqfls.cn)首页招聘信息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交至学校行政楼202办公室。

1.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红育坡1号。

2.联系电话:023—68619395。

3.联系人:陈老师。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6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者限报一项跟本人毕业证书规定专业对应的学科岗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急需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2.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提交和确认报名资格。确认报名资格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岗位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登记照片两张。

3.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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