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度福建省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时间:2013-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面向全国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计划招考105名,当中安特警85名,监狱民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3、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特殊技能;

5、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并符合拟任职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作弊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将于2013年底前退役并经所在部队同意报考的除外);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年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辞退、试用期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1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年龄条件中,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指在1987年11月11日至1995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指在1984年11月11日至1995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在1982年11月11日至1995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将于2013年底退役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人员,经所在部队同意后可以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的,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与报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6张以及身份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等与职位要求相关证书(部队退伍、转业军人、拟退役人员提供支队或团以上单位证明、专业运动队人员提供单位证明、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体育竞技类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专业赛事的获奖证书、运动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传真或邮寄报名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寄出报考材料,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凭,有条件的报考者最好以传真方式将报名表等报考材料传真至招录单位,并电话确认。传真或邮寄报名的,请在专业测试前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各职位报名情况将于2013年11月20日公布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http://www.fjkl.gov.cn/),报考者可根据报名情况,于11月20日—11月22日分别向省公安厅人事处和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提出书面调剂申请。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商有关招录单位后对报考者所报职位进行必要的调剂,并在11月25日予以公布。报考者志愿以调剂后为准。

4、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核。报名地点、咨询电话、传真电话及通讯地址详见招考职位表。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录机关通知并于12月上旬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测评

考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和笔试,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需在面试前通过心理测试。考试时间:12月上旬,考试地点:福州,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测试

各招考职位的测试项目详见招考职位表。专业测试前,将安排考生熟悉场地,并对专业测试中的400米障碍项目安排适应性训练。报考者的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于考试当日在考场统一公布,上一个测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试科目。各科目都达到合格线的,其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专业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体能测试科目数)×40%+(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技能测试科目数)×60%。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列前。

2、心理测评

公安特警职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的1:3确定心理测评的人选。心理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监狱民警职位不安排心理测评,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核。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不打分。面试合格者,准予进入笔试,并发放其笔试准考证;面试中确有特殊情况将面试人员确定为不合格的,需上报省公务员局同意。

4、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总分的计算方法:按专业测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进行汇总排名。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测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职位,根据专业测试和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列为拟录用对象,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它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的招考职位表、报名表和专业测试操作办法等,请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使用。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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