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下半年江西省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吉安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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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吉安市2013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进入吉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6.jxpta.com)网站,点击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看招聘公告中的《招考岗位表》附件1,进入考生注册,如实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初审等待队列。

2.网上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11月4日9:00至11月9日17:00对注册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即时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11月10日17:00。

4. 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11月12日在吉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11月15日内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当天改报当天缴费。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考务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11月25日9:00至11月29日24:00期间登录“吉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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