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浙江中共上虞市委党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教师2名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10-25

中共上虞市委党校是中共上虞市委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市委的重要职能机构和工作部门。为进一步适应教研工作需要,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教师,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专业:适合党校教学的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等门类学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工作严谨;

2.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浙江省生源;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二)附加分条件

凡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

1.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加1分;

2.在核心期刊(中国知网上为准)发表论文2篇以上,加2分;

3.中级教师职称以上加2分。

四、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和试讲,最后择优录取。本次招聘由中共上虞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13年10月25日下午17:00截止,应聘人员填写《中共上虞市委党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电子邮箱:kkuan520@126.com。

2.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于2013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上虞市委党校二号楼1楼小教室(上虞市百官街道人民中路189号)现场集中审核,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参加10月27日的笔试考试。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一般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主要为命题作文,测评应聘人员的文字功底、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命题作文》成绩+附加分。

(2)面试和试讲。面试和试讲同时进行。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和试讲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概括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25%计入总成绩。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实际教学工作的能力,包括理论功底、分析事物的能力、讲课艺术等,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面试成绩×25%+试讲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排列在前,如试讲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4、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其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一经聘用,未经校方同意,本校服务期限须在五年以上。

联系电话:(0575)82125605、82024850

联系人:潘老师、张老师


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上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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