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3名简章
来源:山东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10-24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是服务于政府主管部门宏观决策的综合性、高层次、权威性发展研究咨询机构,下设“五所”(新型城镇化研究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研究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建设技术标准研究所、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所)、“一站”(山东省建筑节能监督检验站)、“两中心”(建设科技中心、住宅产业化中心)。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主要从事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和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工作。单位网站:www.sdfzy.com.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人(中级3人)。具体岗位及条例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专业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www.sdfz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
地点: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办公楼8402室,联系人:邱岳,联系电话:0531-831809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工作经历证明;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属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4)《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院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遥感监测A岗位
该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岗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城镇化评价A、绿色建筑研究A岗位
两个岗位的招聘考试分专业笔试和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并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岳
联系电话:0531-83180900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相关规定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2:省建设发展研究院2013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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